2009年4月10日 星期五

tree


在烈陽下拍的。

相機之於我,是另一對眼睛,透過測光,對焦,按下快門,沖片,掃瞄,較色,一連串耗時枯燥的流程,讓自己重新感知哪些景色是我所留意的,我怎麼樣感受風景,人物,再透過腦子將之解構,重構成一幅攝影作品,我把這過程視為"視覺的省視",就像一個人想知道自己的長相,可以透過鏡子,而一個人想瞭解自己的"視覺",則是透過拍照,沖片與放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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